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办案流程专题 > 二审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的裁定生效前,检察院抗诉是否合法

二审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的裁定生效前,检察院抗诉是否合法

原审判决因当事人上诉而未发生法律效力,故抗诉缺乏法定条件,应属不合法。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但未按法律在规定时间内缴齐上诉费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按自动撤诉处理的裁定。
如果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生效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依法不应受理。因为在法院二审裁定作出之前,一审判决的效力尚未确定,检察院抗诉缺乏法定条件,不合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最新修订:2024-03-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