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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检察机关对发生法律效力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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