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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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举个例子:卖家不满五或不唯一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售。全额的1%。那么,买房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1%=1万元。
2、如果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那么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举个例子:卖方出卖不满五唯一的房子,计税价格为100万,原值、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那么,买房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70)×2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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