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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对于宣告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是什么

李** 辽宁-鞍山 死刑辩护咨询 2022.10.27 13:13:53 497人阅读

想了解一下对于宣告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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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对犯罪分子适用死缓,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犯罪分子的罪行应当判处死刑;其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2022-10-27 13:15:53 回复

入伙指合伙关系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参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
3)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刑五年是没有缓刑的机会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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