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死刑辩护专题 > 宣告死缓必须具备条件有哪些

宣告死缓必须具备条件有哪些

【问题解析】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对犯罪分子适用死缓,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犯罪分子的罪行应当判处死刑;其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
最新修订:2024-02-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