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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轻微交通人伤事故是必须扣车吗

陈** 河北-张家口 交通事故处理咨询 2022.10.27 08:20:53 389人阅读

你好关于轻微交通人伤事故是必须扣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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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扣车的,如果双方对事故的责任没有争议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如果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2022-10-27 08:22:5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轻微毒品犯罪不应必须《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笔者近日遇到一起涉案毒品数量极少、在交易时就被抓获的案件,行为人系初犯且认罪态度好,审查时办案人员对是否必须并定罪处罚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因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社会危害性大,按照刑法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因此这类案件无论情节如何,都应当。也有人认为,轻微毒品案件根据案情可以作相对不处理,因为相对不处理也是以定罪为前提的,只不过处理结果是不予刑事处罚。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即情节轻微的、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可以作相对不处理。理由如下:一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主要意义在于定罪,不在于要求这类案件都必须予以刑事处罚。立法时考虑到这类案件的特殊危害性,所以明确规定对其定罪没有数量上的限制,而其他案件的定罪起点往往由司法解释或司法实践来掌握,这正是这类案件区别于其他案件的关键之处。二是从刑法分则的理论和实际构成来分析,分则一般由一个罪名及其法定刑所组成,也就是说每个罪名都有对应的刑事处罚规定。这就意味着行为人触犯任一罪名“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但实际上,司法实践中对于部分犯罪可撤案、不、免予刑事处罚。所以笔者认为本款“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的规定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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