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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王* 广西-桂林 土地承包咨询 2022.10.21 18:21:40 344人阅读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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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有关内容有: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对出让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做了规定:居住用地为七十年,工业用地为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五十年等等。

2022-10-21 18:2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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