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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公证人有风险吗?

ask****157 福建-南平 公证咨询 2022.10.20 20:52:08 434人阅读

作公证人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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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作开发协议的概念合作开发协议,俗称“联建合同”,我国现行法律并无对其作出明确详细的定义。目前在所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仅有最高人民于2005年6月18日公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14条对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 二、合作开发协议的法律特征根据司法解释对合作开发协议的定义,其法律特征应体现以下三个方面:1、合作主体的特定性由于房地产开发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公共利益,技术含量高,针对这一行业特点,我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了市场准入许可限制制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企业设立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开发资质。因此合作开发协议中合作的主体至少应有一方具备开发资质,否则,该协议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作开发协议的概念合作开发协议,俗称“联建合同”,我国现行法律并无对其作出明确详细的定义。目前在所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仅有最高人民于2005年6月18日公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14条对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 二、合作开发协议的法律特征根据司法解释对合作开发协议的定义,其法律特征应体现以下三个方面:1、合作主体的特定性由于房地产开发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公共利益,技术含量高,针对这一行业特点,我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了市场准入许可限制制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企业设立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开发资质。因此合作开发协议中合作的主体至少应有一方具备开发资质,否则,该协议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作为病人如何防范医疗风险
1、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对医疗行为的信任。随着人们法制意识和消费保护意识的增强、社会对医疗期望值的过高,加之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不足使得近年来医患矛盾凸显,医患关系日趋紧张,这样医患纠纷的激增就自然相伴而来了。
不同的疾病具有不同的风险,普通的伤风感冒,经过适当的对症治疗,稍加休息,三五天即可治愈,严重疾病却可导致病人死亡。同一疾病在不同的病人也有差异,虽然疾病相同,但是人有个体差异,发生在不同人的身上,其病程、预后和转归也不相同。
2、注重服务质量,增加与患者的亲和力。医患纠纷的产生,并不一定都是重大事件引起,往往一件小事,也极易引起纠纷。我们的医者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一定注重我们的言行举止,温和谦让,体贴入怀的言行能让患者从内心接受我们的服务及个人,切禁对患者动粗(如侮辱患者、讥讽患者、嘲笑患者等),言语如春风化雨,行为如玉手抚面,是对医者的基本要求。
患者将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了医院,作为具备专业知识的医者,有义务竭尽全力为患者排忧解难,为患者驱病除痛。所以,作为医者,应当善待每一位患者,在服务态度方面,竭尽全力做到尽善尽美,让患者将自己当作最贴心的朋友。
3、遵守行业规范,医疗行为合法化。医疗法律、法规对医院的整个诊疗行为作出了规范,在医疗行为中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不得越雷池半步(当然危急情形除外,但事后必须履行补救措施)。
医方应当遵守的还有行业操作规程,重点遵守《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规范》和专业的操作规程。合法的医疗行为即使出现了不可预料的后果,也不应当承担责任。
4、履行告知义务,尽力征得患方理解。任何医疗行为,由于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及个体差异,都有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治疗后果。医方在接诊后,要针对患者的病情,将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尽可能地告知患者及亲属,一方面让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另一方面,让患者及家属了解治疗可能出现的后果,当然要避免产生不利的后果,并尽可能将告知的内容让患者及亲属签字。要摒弃一种观念:只有外科手术才签字,一般性的治疗不需要签字。一般的可能出现危险的病情都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让患者签字。如告知患者加强监护、告知患者到上级医院复查、告知患者禁忌事项等等。
5、注意保存证据,规避纷争。医方医疗行为的真实记载就是证据,最直接的反映就是病历,只须保存完整就行。还有一些是病历记载不了的,作为医方,就应当主动收集。比如,药品真实反映了用药的基本情况、患者违反医嘱的行为、他人的加害行为。
6、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医院的管理分为三个层面,一是行政事务管理;二是医护人员专业技能管理;三是诊疗活动的管理。一个规范化管理的医院,可以少许多不必要的纷争。在所有的管理措施中,应注重以人为本,注重发展提高,尽可能地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纷争。
7、注重业务交流,提高诊疗技术。医院靠医疗技术生存、发展、提高,提高诊疗技术应当是医院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这里面可能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协调,也可能付出一定的成本。但我个人认为,这个过程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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