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郑州法律咨询 > 郑州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我签了一份认购协议。交房时间未明确约定

我签了一份认购协议。交房时间未明确约定

ask****870 河南-郑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0.11 22:38:02 1297人阅读

我签了一份认购协议。交房时间未明确约定。只对于交款有说明,其中写道,以付款200万,未付款300万,“余款交房前2016年8月31日付清” 如今,2017年10月对方仍然没有交房,我也没有付清余款。对方以《合同法》94条为依据,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他们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我应该如何应对。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郑州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郑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4633条

建议与律师面谈具体查看合同的相关条款的效力

2017-10-12 10:20:1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合同纠纷的权利义务依据就是合同约定,首先看合同条款怎么约定的;
2、如果根据合同约定,你享有合同解除权,可以直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解除权在法律上是形成权,即你的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后合同即解除。
3、合同解除后,如果对方拒不履行解除后义务,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1)、确认买卖合同已解除;2)、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3)请求履行解除后义务,比如返还房屋、承担诉讼费等
以上就是交房逾期付款解除合同的具体规定。

2019-01-18 03:46:21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纠纷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房产纠纷律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购房过程中如何正确认识解约定金
1、双方约定了解约定金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如果购房一方提出解除,则放弃已交付的定金;如果开发商提出解除,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时,如果开发商一方提出解除,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还有其他损失,则不排除进一步地损害赔偿;此时如买房人请求强制履行合同,人民应当予以驳回;
2.如果双方未约定解约定金,则开发商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强制其履行义务,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造成其他损失而定金不足以弥补的,还可继续要求赔偿损失。
解约定金的概念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如果当事人要解约,则将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即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解约定金的实质在于给予合同当事人于放弃或者加倍返还定金等条件下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其作为担保方式之
一,功能是担保当事人不至于轻易解除合同。当事人为了不至于损失定金或者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损失,从利益考虑出发,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解除合同的几率,促使合同的顺利履行。

对于购房过程中该怎么正确认识解约定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过程中如何正确认识解约定金
1、双方约定了解约定金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如果购房一方提出解除,则放弃已交付的定金;如果开发商提出解除,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时,如果开发商一方提出解除,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还有其他损失,则不排除进一步地损害赔偿;此时如买房人请求强制履行合同,人民应当予以驳回;
2.如果双方未约定解约定金,则开发商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强制其履行义务,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造成其他损失而定金不足以弥补的,还可继续要求赔偿损失。
解约定金的概念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如果当事人要解约,则将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即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解约定金的实质在于给予合同当事人于放弃或者加倍返还定金等条件下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其作为担保方式之
一,功能是担保当事人不至于轻易解除合同。当事人为了不至于损失定金或者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损失,从利益考虑出发,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解除合同的几率,促使合同的顺利履行。

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另外,在《商品房买卖解释》对某些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计算则另有规定,具体包括:
1、出卖人恶意违约。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这显然是针对先卖后抵、一房数卖的行为所作出的惩罚性规定。
2、出卖人存在欺诈行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治理同样适用惩罚性赔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5113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2193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3441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5965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