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随着国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专利、商标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请案逐年递增,这也带动了知识产权代理业的迅速发展。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个别“黑代理”孕育而生。所谓“黑代理”主要指没有在中国政府进行合法登记和授权的各类代理机构。他们所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一是明目张胆坑蒙拐骗,例如先低价招揽、虚假承诺的方式引进客户,到后来人去楼空,直接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二是代理人员没有专业代理资质,粗制滥造的工作给申请人造成巨大损失,使得申请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申请人应该谨慎选择知识产权代理,尽量选择有营业资质、实力雄厚、诚信可靠的代理组织办理,并注意索要单据,以便今后跟进。您如果不幸遭遇了“黑代理”,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尽量挽回损失。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了解到,拆迁中,评估机构是有被征收人通过协商或者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的。因为在拆迁中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补偿利益,所以评估机构是否可以、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估就尤为重要,所以法律通过对评估机构选择的规定上,从程序上保证了评估的正当性。在征收中,被征收人也要关注评估机构的选择是否是按照该规定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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