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涉外专长 > 涉外婚姻 > 诉讼离婚被告逃到国外去了怎么办

诉讼离婚被告逃到国外去了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3 · 1857人看过
导读:当夫妻一方在国内,另一方在海外,国内一方想离婚,需向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居住地与户籍不符,应向长期居住地法院递交材料。法院会向海外方发传票和起诉状,如不能直接送达,将公告送达,为期六个月。期间,海外方应回国应诉或委托代理人。未回应者,法院将缺席审判。
诉讼离婚被告逃到国外去了怎么办

一、诉讼离婚被告逃到国外去了怎么办

如夫妻一方身处国内而另一方旅居海外时,若国内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需至户籍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申请。

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长期居住地点有所差异,则应当向长期居住地的法院递交诉讼材料。

法院接收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后,应对旅居海外的被告方当事人发送传票及起诉状

如传票与起诉状无法通过邮件方式实现送达,法院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为六个月。

在此期间,被告方当事人有义务返回国内应诉,或者在其居住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一份授权公证,并将该公证文件寄回国内的受托人手中,由受托人代为出席法庭审理。

若在公告期结束前,被告方当事人未能回国应诉,亦未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代理人,那么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诉讼离婚被发回重审是否可以不离

可以不离。

1、一方诉求离婚,后续撤诉要求不离婚了,是否同意撤诉,由另一方决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撤诉而要求离婚,是会判决离婚的。离婚后,如果双方有意愿复合,双方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复婚的。

2、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发回重审,一审判决并未生效,是否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事情,不想离了当然可以不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诉讼离婚被告逃到国外去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网站地图

更多#涉外婚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涉外婚姻最新文章

遇到涉外婚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