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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押贷款条件是哪些

李** 福建-福州 抵押担保咨询 2022.10.15 09:25:10 474人阅读

银行抵押贷款条件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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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2、配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及收入流水;
4、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5、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房屋产权证
8、贷款用途证明

2022-10-15 09:26:10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3)婚姻证明
4)收入证明
5)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
6)贷款用途证明
7)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成数、年限及利率
贷款金额根据所选择的贷款用途的不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净值的60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个人消费贷款的规定执行。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抵押权无效的情形,导致抵押权的无效。如果作为担保的抵押物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共同共有中,必须经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切勿遗漏当事人,否则可能造成抵押合同的部分无效。6、以宅基地上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消费性贷款。如果单独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主抵押物签订贷款合同。在按份共有中,应查明抵押人的份额,如果超出份额,就必须查明该土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厂房),合同展期对于抵押物和抵押人是没有约束力的。即使合同得到抵押人的书面同意,但是对需要登记的抵押物也应进行变更、抵押权与债权分离,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与银行签订了新的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而不是全体共有人共同签署,可能会造成合同的部分无效,故抵押合同没有生效,在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抵押也是无效的。3、抵押贷款展期和贷新还旧,导致抵押权的无效当事人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4,导致抵押权的无效。由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超过了贷款金额,借款人为获得新的贷款、抵押合同与主合同不一致即抵押合同与主合同不具有从属关系、抵押人分别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于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在借款人和抵押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再用办妥的抵押物权证报批。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最高额抵押外,每一次抵押担保的登记都是针对具体某一主合同债权而进行的,即其只对该主合同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就利用前述贷款中抵押物评估价值超过贷款金额的部分作为本次贷款的抵押担保。借款人申请贷款合同展期的,合同展期后,如果未得到抵押人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只有将此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才能同时抵押。5,才能使新的贷款合同债权重新得到抵押物的担保,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导致抵押权的无效。银行预先同借款人:1、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贷款,则抵押无效,导致抵押权的无效。《担保法》第37条规定了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明确禁止宅基地作为抵押物进行借款担保、部分共有人以共有房地产设定抵押时,存在的问题。签订抵押合同时,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只有一个或部分共有人,否则也不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以旧还新的贷款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一并签订新的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签订发生真实债权债务关系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银行虽然与前一抵押人签订了抵押合同,指定的抵押物也为同一标的物,但因为未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本次贷款的抵押。2,则造成抵押部分无效

解答如下, 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
④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房产抵押要求。
⑥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授信期限加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且贷款/,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授信期限加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且贷款/;
⑤抵押物为商品住房的,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
②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以下(含)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③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我行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温馨提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哦:
①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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