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监控录像是有一定的规定第四十一条执法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复制或者调取有关信息资料。发生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具有突发事件调查、处置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阅、复制或者调取有关技防系统的信息资料。根据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接入相关单位的技防系统或者直接使用其信息资料。第四十二条单位查阅、复制或者调取技防系统信息资料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复制、调取时不得少于2人
(二)出示工作证件和单位证明文件
(三)出示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四)履行登记手续
(五)遵守技防系统信息资料的使用、保密制度。
【法律意见】
如果没有报警只要理由正当是可以要到的。
1、需向酒店保安部说明调查录像资料的时间段、事件原因并填写调取监控录像资料审批表。
2、特殊情况下,可电话通知保安部经理和总经理,说明相关情况,并在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3、保安部经理、主管有调取监控录像资料的审批权,其他人员无权向外部门提供任何监控资料。
4、如查看内容事关重大或涉及广场形象的突发事件必须要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查看。
5、在调取监控录像资料过程中,大堂值班经理和店值班经理可参与监控资料查询过程,其他人员无权查看监控资料。
6、在节假日或突发事件发生需要当事人进入中控室查看录像资料时,保安部值班人员可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做好登记和调查结果的汇报工作。
8、事后要补办查阅录像资料的审批手续。
9、如有公安机关因办案需要调取监控录像资料的,中控室人员应积极给予配合,不得无故阻挠,事后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10、查看结果保安部留档备查,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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