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可以以劳务出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以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股东是否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股东一般是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股东已经全额履行了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破产时,他们通常不会面临个人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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