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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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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5 · 2070人看过
导读:一般情况下,认缴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担责需分情况。若原股东已按公司章程完成全部出资义务,转让股权后通常无需对公司债务担责。若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受让人知情的,公司可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连带;债权人可主张原股东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连带,受让人担责后可追偿。有无出资瑕疵是判断原股东是否担责的关键。
认缴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要担责

一、认缴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要担责

一般情况下,认缴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担责需分情况而定。

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完成了全部出资义务,那么股权转让后通常无需对公司债务担责。

但如果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可以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主张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不过,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原股东追偿。

所以,认缴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有无出资瑕疵是判断其是否担责的关键。

二、认缴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出资义务是否仍需承担

一般情况下,若受让人知情,原股东与受让人约定由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且无其他违法事由,原股东可不承担。《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公司债务产生后,股东以认缴股权转让方式逃避出资义务的,原股东可能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若转让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原股东出资义务也不免除。

三、认缴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未出资要担法律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若受让人对此知情,原股东与受让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也会支持。若受让人不知情,原股东仍需承担未出资的法律责任,受让人可追究原股东违约责任

在探讨认缴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要担责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比如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未如实披露公司债务等重要信息,即便已转让股权,新股东也可能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原股东承担一定责任。另外,若转让行为被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原股东也可能无法完全摆脱责任。如果您在认缴股权转让过程中,对原股东责任承担的界定、转让流程合法性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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