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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购房,安置房购房指标是怎么样的

王** 河北-沧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0.07 07:49:24 1067人阅读

我现在想要购买一套房子,我听我朋友说购买安置房购房指标还要注意,麻烦问一下这个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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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安置房购房指标的问题,一般在限制转让的年限内将房屋转让,或将购房权私自转让给没有购房资格的人,以上行为违反国家关于购买定向安置房的相关规定,法律认定该类购房指标的转让协议无效。

2017-10-07 08:0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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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指标对应着一套,房屋的价格在万元上下;而其他区域正常在万元之间。这些买房指标在各个区数量不等,包括房地产公司在内的各类公司成为了一级购买主体然后再出售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再联合房地产中介公司转而售给购房人,而出自购房人的这笔费用就被前面各个环节层层分食。安置房脱离商品房市场机制约束而由政府定价,这种推动拆迁的作用是以高位商品房价为条件和未来交易兑现巨额差价为目的的,对购买定向安置房的人群,国家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购买人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指标。安置房购房指标也是有的。

2017-10-07 07:51:24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拆迁安置房指标可以转让吗安置房是国家对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给予的补偿方式之一,安置房指标是获得安置房的资格。该指标是否能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该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可转让指标: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可以转让。在双方当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转让合同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不可转让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是什么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非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获得该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宅基地。农民因宅基地被征收而获得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是农民因失去宅基地而获得的相应补偿,仍然具有专属性质,即其性质不因“地”换成了“房”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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