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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给对方的生活帮助数额如何确定

吴* 重庆-梁平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2.09.23 23:42:26 435人阅读

法院判给对方的生活帮助数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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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判决给对方生活帮助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帮助仅限于力所能及的程度。
二、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2-09-23 23:4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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