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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加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么

张** 陕西-商洛 财产分割咨询 2022.09.16 05:58:24 380人阅读

房子加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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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2-09-16 06:00:2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房屋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大概是15%-20%。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2、婚前首付,婚后按揭时的购房加名按揭购房时,一般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有贷款的房子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需要双方先向银行申请,申请共有产权证,银行同意后,三方一起到房产抵押窗口,要求变更债务人,并重新办理房产的他项权证,然后才能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3、如果房子是贷款买的,加名字的时候无贷款此时要加名很简单,只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由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就可加名。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婚后按揭的房产,该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后,一方只能分得该部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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