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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如何

尹** 云南-临沧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2022.09.06 18:08:56 303人阅读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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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出让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2022-09-06 18:0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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