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已40年,于是我家又去种那块地,家也搬离,后来他家荒了这块地,村里人他家43年前种过村里的一块菜园?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主要看土地权属和实际使用情况。村里菜园通常属于村集体所有,不是私人财产。你家连续耕种40年,且他家早已搬离并荒废,你家可能已形成事实上的长期使用关系。他家现在想拿回,需要证明这块地当初是合法分给他家的承包地或宅基地,否则仅凭43年前种过,很难主张所有权。建议你家先向村里核实土地登记情况,如果土地登记在村集体名下,他家无权直接收回。如果他家强行要地,你家可以拒绝,并请求村里调解或通过诉讼确认你家使用权。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