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本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专业解答在涉及到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倘若敲诈金额达到了法定标准之上或者是存在多次实施此类行为的情形,那么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的罚金。而对于那些敲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则将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金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还需考虑犯罪动机、手段、后果及认罪态度等因素。
专业解答在中国刑法体系中,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均被视为严重刑事犯罪,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刑罚。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有真诚悔改、遵守监狱规章、积极参与改造等良好表现,可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申请减刑。减刑与否需综合考量罪犯的改造情况、犯罪性质、社会危害及是否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即使罪犯表现出悔意,减刑仍需法院依法裁定。因此,犯有此类罪行的罪犯在服刑期间仍有机会通过积极改造争取减刑,但最终结果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专业解答在中国刑法体系中,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均被视为严重刑事犯罪,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刑罚。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有真诚悔改、遵守监狱规章、积极参与改造等良好表现,可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申请减刑。减刑与否需综合考量罪犯的改造情况、犯罪性质、社会危害及是否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即使罪犯表现出悔意,减刑仍需法院依法裁定。因此,犯有此类罪行的罪犯在服刑期间仍有机会通过积极改造争取减刑,但最终结果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专业解答在中国刑法体系中,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均被视为严重刑事犯罪,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刑罚。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有真诚悔改、遵守监狱规章、积极参与改造等良好表现,可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申请减刑。减刑与否需综合考量罪犯的改造情况、犯罪性质、社会危害及是否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即使罪犯表现出悔意,减刑仍需法院依法裁定。因此,犯有此类罪行的罪犯在服刑期间仍有机会通过积极改造争取减刑,但最终结果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律师解析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律师解析 1、客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 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 敲诈勒索罪,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且行为人敲诈勒索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情形。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 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律师解析 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律师解析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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