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权转让确认裁定书实施后,债务人如何提起确认之诉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提起确认之诉的程序跟普通民事案件是一样的。
农村宅基地的房产买卖限制条件很多,只能是一户一宅,且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如果不符合规定的,买卖协议无效,且无法确权。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你这个事情最近经常发生,就说从病历来看的话是有这么一句话,肝硬化4年,但实际呢这个记载是错误的,这就要大量的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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