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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意见书与离婚判决书的区别在哪

唐** 辽宁-沈阳 离婚咨询 2017.09.23 15:20:33 1308人阅读

前不久才得知在外地的同学因为父母要离婚了而整天郁郁寡欢到住了院,因为太远了我也没办法去看望他,只是想尽点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他,于是他托我帮忙问一下离婚调解意见书与判决书的区别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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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意见书与判决书的区别如下:
【1】(1)对一审离婚判决如果不服的,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去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离婚判决书是终审判决。
(2)只要离婚调解书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夫妻共同签署的,一审或者二审的离婚调解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017-09-23 15:2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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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这个离婚调解意见书与判决书的区别就在于与调解书可以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法院可以在调解书中列明担保人,并交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
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意向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17-09-23 15:2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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