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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你参没参加过听证会都要知道的——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陈* 河北-石家庄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09.22 19:21:36 7932人阅读

最近本人参加了听证。但对听证相关的法律知识比较薄弱。来这边想来问一下其中的一个内容——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的相关法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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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条 听证范围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公安机关适用公开听证:
(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三)较大数额的行政罚款。较大数额的具体标准指: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第二百九十九条 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
(一)公安机关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
(二)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可以在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签署意见,也可以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以邮寄挂号方式提出听证申请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当事人明确提出放弃听证或者逾期未申请的,不得再对本案提出听证申请。
(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当事人申请听证超过期限或者不符合听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听证。
第三百条 听证的举行
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在通知书送达回执上签字。
第三百零一条 听证的程序
(一)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介绍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询问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宣布听证开始;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三)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进行陈述和辩解,提出有关证据;
(四)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进行论证和辩论;
(五)听证当事人的最后陈述;
(六)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第三百零二条 听证结束后 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据听证主持人的意见和听证笔录,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作出具体决定。
如 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 听证的要求

2017-09-22 19:2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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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使用禁用物质生产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我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进行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粤)食药监化罚告〔2016〕1号)、《听证告知书》((粤)食药监化听告〔2016〕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西侧20楼)进行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这就是关于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指什么怎么写的解答

2020-12-10 13:52:22 回复

⒈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持号邮寄等方式送达。
⒉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执法单位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以挂号邮寄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手续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
义务
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
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
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人员的姓名;
(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
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
4、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5、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6、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
听证结束后,听证人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由听证主持人在昕证笔录上说明情况。
听证笔录中有关证人证言部分,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

一般来说,申请人可以在参加完劳动能力鉴定面检后三周左右持本人身份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领取鉴定结论,也可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邮寄的方式书面送达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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