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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手续

马** 河南-郑州 工伤鉴定咨询 2022.08.25 15:30:45 361人阅读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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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手续:
(一)办理机构:
1、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申办条件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
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四)办事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并依法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在面见工伤人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
(五)办理期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六)收费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费:350元/次;医疗检查费:由检查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收取。
(七)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2022-08-25 15:3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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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参考四个标准:一至四级工伤情况,器官严重受损或功能完全丧失,无法通过其他器官替代补偿,并具备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自理障碍;器官受损、畸形,伴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自理障碍;其他符合规定情形。

    2024.06.01 548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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