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销货方电子发票未入账、购货方电子发票也未入账的,销货方收回原电子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备查。
⒉销货方电子发票已入账、购货方电子发票未入账的,须收回原电子发票联,方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电子发票,撕下红字电子发票记账联作为人账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收回的电子发票联随红字电子发票存根联装订。
⒊购货方电子发票已人账的,销货方电子发票不论是否入账,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单位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货方以购货方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和红字电子发票记账联为原始凭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专业解答1、登陆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2、点击发票管理,若未进行发票读入,先点击发票读入按钮,确认读入发票信息;若已读入发票,可直接点击发票填开按钮,选择"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3、确认当前发票代码、号码,点击确认。
律师解析 1、登陆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 2、点击发票管理,若未进行发票读入,先点击发票读入按钮,确认读入发票信息;若已读入发票,可直接点击发票填开按钮,选择"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3、确认当前发票代码、号码,点击确认。 4、正常填写发票内容,注意记录开具发票代码、号码、金额信息,点击保存,完成填开流程。 5、系统自动跳转填开下一张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点击确认,进入下一张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界面。 6、点击上方"红字"按钮。 7、在弹出框内二次填入记录的对应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点击"下一步"按钮,确认对应蓝字发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当前发票信息与之前开具的蓝字发票信息一致,但是金额为负,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律师解析 发票冲红的办理流程如下: 1、纳税服务中心受理; 2、转管理员实地勘察; 3、报征收管理科审批; 4、转纳税服务中心; 5、送达纳税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3日内予以办理完毕。 开具发票后,部分退换货时发票的处理方法是按照退货情况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发票冲红表示原先开的发票有误或需更正,需要重新开发票调整账目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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