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死缓期间过失犯罪的,不得执行死刑;死缓2年期满后再实施故意犯罪的,即便此时减刑决定还未下达,只要新罪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行为人也应减刑而不得执行死刑。对案件到人民以前,被告人在关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更不能为了判处死刑而强制怀孕的被告人做人工流产。 此外,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羁押期间已经怀孕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不适用死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的审判时主要就包括了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能判死刑,包括了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但是孕妇毕竟是构成了犯罪的,因此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孕妇犯罪还是会坐牢的,当然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判缓刑。
另外呢,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人民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依法改判。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我国《刑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死缓期间过失犯罪的,不得执行死刑;死缓2年期满后再实施故意犯罪的,即便此时减刑决定还未下达,只要新罪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行为人也应减刑而不得执行死刑。对案件到人民以前,被告人在关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更不能为了判处死刑而强制怀孕的被告人做人工流产。 此外,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羁押期间已经怀孕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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