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目前,在审判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的举证责任原则大致有两种意见:或是一律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或是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不同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原则。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践,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它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双方主体是特定的,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二是劳动关系除了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所具有的平等性外,还具有隶属性、财产性、人身依附性的特征。由于劳动关系具有上述特征,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一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有失偏颇。
对因履行劳动合同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之间的争议,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
对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发生的争议,是一种隶属关系的争议,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同样,对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拒绝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及防护用品等发生的争议,是一种由人身依附关系引起的争议,也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这是因为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是管理者,劳动者是被管理者,两者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类案件的主要证据,如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职工的档案材料、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等材料均掌握在用人单位一方,而作为劳动者对这些证据是不可能有举证能力的。
因此,法院在审理具有隶属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应要求作出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作出决定的行为是合法的要求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没有拖欠工资、福利待遇等。若举证不能,则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败诉责任。
专业解答“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原则。简而言之,该原则即要求当事方为其所提出之主張提供充足证据并对其进行详尽论证。此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常用,而行政诉讼中更常用举证责任倒置。
专业解答“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基本原则,指提出主张的当事人需承担举证责任,提供相应证据。 与之相对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多见于行政诉讼。 这一原则强调了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责任,要求其提供有力证据支持。
专业解答"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责举证。 在民事诉讼中,这一原则尤为常用,要求当事人提供充足证据支持其主张。 而在行政诉讼中,则更多地采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这意味着,当事人必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这是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使非法律专业人士也能理解并应用。 其核心在于强调当事人自行寻找证据以支持其主张的重要性。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中的举证原则,一般是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如果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则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专业解答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是适用于民事案件的并不适用于刑事案件。针对民事案件法院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对案件进行审理,法院将会对当事人双方提交的材料积极的采纳。
律师解析 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如果举证不能的,将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但是劳动争议是特殊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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