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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是否是违法行为

胡** 吉林-吉林市 劳务派遣咨询 2022.06.23 01:08:50 364人阅读

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是否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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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是不合法的。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是有限制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2022-06-23 01:10:50 回复

劳务派遣人员一般与劳务公司之间订立劳动合同,成立劳动关系,因此劳务派遣人员是劳务公司的员工。但同时,被派遣单位又是劳务派遣人员的实际用人单位。因此,一般操作为两个单位根据不同口径进行统计,如劳务公司统计其劳务派遣人数,而实际用人单位除统计其正式员工数外,也会另外统计劳务人员数目的。以上是对使用劳务派遣人数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祝你开心。

人社部2014年1月下发《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即用工单位在《暂行规定》实施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可以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逐步降至规定比例。但同时要求,在未达到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超过比例的用工单位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调整用工方式,逐步达到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可采取措施在2016年之前将派遣人数降低到10%以下。

自己是属于公司中的股东的话,一般情况会负责公司的一些重大的事件。如果自己要和公司签定合同的话,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的?
公司股东可以和公司签定合同。若没有向公司实际提供劳动,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
股东只是公司的投资者,不同于公司的员工,如果你计划在你投资的公司工作,在该公司领取薪酬,由该公司帮你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你就需要与该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如果你仅仅是作为投资者投资该公司,并非该公司的员工,就不需要与该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与投资关系无关。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是公司股东身份的话,那么一般是不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自己是属于投资关系,不是属于公司的员工。当然公司可以和股东签订其他方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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