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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入职年终奖如何算

贾** 黑龙江-牡丹江 工资福利咨询 2022.06.21 21:30:02 459人阅读

7月份入职年终奖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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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规定年终奖的发放,年终奖并不是必须的,具体发不发,怎么发都是公司根据规章制度确定的。所以7月份入职年终奖怎么发要根据各个公司的规章制度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2-06-21 21:32:02 回复

年终奖和年终双薪,都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项目的组成部分,只要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发生的,就应当计算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实践当中,有的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的形式规定了年终奖的发放,职工离职时尚不到发放时间且在离职后发放的,我认为也应当计算至计算基数中。其次,关于递延奖金,是指有的用人单位对部分业务人员提成奖金不是一次到位,而是跨年递延发放,甚至夸张的有递延三年的,对于这部分递延奖金,笔者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间约定了的发放时间是在离职前12个月内发放的,都应当计入基数中。分析:一、年终奖和年终双薪都是工资。劳动部在1995年《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文件中规定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可以很明确认定年终奖和年终双薪都属于工资范畴。二、递延奖金。曾经在咨询工作中,碰到一家企业对业务人员规定,其业务提成奖金不能一次性全部发放,而是要在随后的三年中分三次发放,取名为“递延奖金”,企业这么做,如果是与职工协商后的,无可厚非,假使一名职工在离职的时候,获得了当年应发的递延奖金,应当视作当年的收入的一部分,计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中,应当没有什么可疑议的。建议: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应当把年终奖、年终双薪、递延奖金计算进职工的12个月平均工资中,以避免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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