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我房子租出去合同一年 半年付 租客只租了两个月要退 租客提前10天说不租了 我扣除押金和一个月租金合理吗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费用;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您与对方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应该根据约定履行。
2、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您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对方可以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等,当然如果你们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的。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收据、转账证明、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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