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一、发布征地公告;二、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四、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五、征用土地公告;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八、土地补偿登记。
专业解答一、发布征地公告;二、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四、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五、征用土地公告;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八、土地补偿登记。
专业解答一、发布征地公告;二、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四、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五、征用土地公告;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八、土地补偿登记。
专业解答一、发布征地公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二、征询村民的意见,组织听证,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律师解析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1)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所征收的土地属于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向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征地审批。 (3)征地公告。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5)办理补偿、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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