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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暂予监外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郭* 辽宁-丹东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3.29 09:01:07 444人阅读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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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2022-03-29 09:0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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