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包、出租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接包人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我们通过这两个概念发现,这两种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没有发生变更,还是转包人或者出租人,所以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应该这样分配。1、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土地转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该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况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该归实际投入人或者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具体的法律依据规定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具体来说,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该归实际投入人所有,不过关于青苗补偿费的归属,当事人之间在转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而对于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屋的补偿,如果地上附着物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修建,在转包和出租时接包人和承租人仅依约定取得附着物使用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如果在转包和出租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接包人和承租人取得所有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接包人和承租人所有。2、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前面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后虽然实际在使用土地的人发生了变化,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并没有发生改变,还是转包人或者出租人。所以,接包人、承租人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的补偿权利人,其无权请求土地补偿费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该笔补偿费应由作为物权人的转包人、出租人取得。虽然,转包人或者出租人在征地补偿中享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的补偿,但是并不能说土地补偿与接包人或者承租人毫无关系。合同当事人事先在转包合同、出租合同中约定承包地被征收时对接包人和承租人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的,接包人和承租人依照转包合同、出租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去土地的集体成员的专门补偿,所以安置补助费的归属问题,关键在于接包人、承租人是否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接包人属于安置的对象范围,而承租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所以无权要求安置补助费。(二)互换和转让土地互换指的是为了方便耕种或者其他需要,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可以互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指,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终止,原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灭失。1、互换后的补偿归属土地互换表面上是互换各自耕种的土地,其实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所以进行互换后各自又重新与发包方建立了土地承包关系。互换后发生土地被征收的,由互换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相应的补偿。2、转让后的补偿归属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的概念中可以总结出,转让后原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会相应的丧失。在转让范围内,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所以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转让土地被征收时所对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补偿费用。
2022-03-21 19:17:29 回复专业解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子女能否继承,要视情况而定。通常,要是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者去世后,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不过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继承。但通过招标等非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经营权,其合法继承人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专业解答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方面,允许其进行转让活动。然而,对于采用出让方式获取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而言,当该土地需要进行转让时,需严格遵守出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已如数交纳了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并且需要持有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这类规范性文件明文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国有的土地,都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这个过程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律要求。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是否合法在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持有的耕地资源以及国有土地可以依据法律条款进行合法转让。这也表明在转让过程中,法定程序的规范性显得尤为重要。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具体实施流程当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时,转让方需首先与受让方达成明确的流转意向,随后将此事项上报至所属地区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在得到审查批准后,相关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的监督和指导之下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签约手续。在此过程中,当事人还必须前往相应的登记机构依法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向发包方提交备案报告。
律师解析 1、农民将土地流转后征收的土地补偿款归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依法支付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房屋拆迁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几种费用。除此之外,还有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等各项补偿费用。 征收是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律师解析 1、征收土地是国务院管,或者由县级以上的政府管。由于土地征收后,是会损害土地使用者的权益的,故此征收的流程必须要要合法。在征地前需要采取实地考察、与被征地者协商征地补偿等的方式,拟定补偿方案。 2、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3、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律师解析 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因为一般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区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来规范,无论是高速公路占地拆迁还是其他项目拆迁,都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给予合理合法补偿,拆迁补偿的处理如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等。
律师解析 宅基地翻盖后其地上的产权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宅基地仍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翻建新房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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