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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社保卡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啊,谢谢

蒲* 黑龙江-佳木斯 社保纠纷咨询 2017.08.15 14:45:17 471人阅读

我们单位最近说是要计划给缴纳保险,但是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啊,问问谁知道划入社保卡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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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比例是根据社保局的规定缴纳的,个人缴纳比例为基数工资的8%,单位缴纳比例为基数工资的20%

2017-08-15 14:5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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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按行业有所不同)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按行业有所不同)
公积金:个人7%,单位7%。 (有8%12%的,目前已同一调整12%)
除此外,保险不是按你所发工资为基数,而是按单位给你定的缴费基数来算,医疗保险至少按社平工资为基数。当然,划入社保卡比例就是你自己缴纳的那部分。

2017-08-15 14:46:17 回复

股权转让协议,也是一种合同,那么关于权利义务的享有以及遵守就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来执行,所以在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就必须得遵守协议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负担起违约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股权转让的约定,即使协议的附加条款,也不能违背,它的效力等同于股权转让协议本身。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六条和合同法相关条文都做了明文规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所以,股权转让之后,如果没有欺诈胁迫、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买受一方违约的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的,用于记录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的账户。个人帐户最早从1996年1月1日建立,1996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只记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不进行划转;199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由参保缴费之月建立个人帐户。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规定利率计息。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随同转移。按照我省统一规定,2006年1月1日前,个人帐户由缴费人员缴费基数的11构成,2006年1月1月后,个人账户的规模调整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8,其余部分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的,用于记录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的账户。个人帐户最早从1996年1月1日建立,1996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只记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不进行划转;199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由参保缴费之月建立个人帐户。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规定利率计息。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随同转移。按照我省统一规定,2006年1月1日前,个人帐户由缴费人员缴费基数的11构成,2006年1月1月后,个人账户的规模调整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8,其余部分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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