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亲去世,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只要其去世之时,父亲与其尚为合法夫妻,双方并未于母亲去世之前办理离婚手续,父亲的再婚发生于母亲去世之后
父亲就有权成为母亲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参与母亲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
2、父亲再婚之后,只要其依法与再婚配偶办理结婚登记,其与再婚配偶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父亲如果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其去世之后,其再婚合法配偶有权以父亲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父亲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
3、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其去世之后,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4、遗产分配原则:适当照顾生活困难与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丧偶的儿媳或丧偶的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继承人之外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2条、13条、14条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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