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对于房屋存在品质瑕疵的状况,购房者可以根据与开发者签订的购销协议,参照协议中订立的各项目标,仔细比对房屋中显露出来的对应品质问题,并按照合同条款,向开发商提出整改和相关补偿要求;其次,如果房屋的主体构造在品质方面存在显著瑕疵以至于不能如期交付使用,抑或是房屋已经如期交付,但经过查验证实其主体构造确实达不到规定标准,在此情形下,购房者将享有选择退房的权利。
专业解答若所交付之房地品质未能达到约定标准,亦可归类于完全违约行为之中。与此相关之法律制度已明文规定,如房屋之主体构造出现严重质量缺陷以致无法实际交付,或者即便房屋已交付并投入使用后,经详尽检查发现,房屋之主体构造质量仍处于不合乎标准的状态时,买方依法享有权利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解除合约请求以及相应之侵权赔偿诉求。
专业解答针对房屋质量问题,鉴定程序如下:纠纷未进入法律诉讼阶段时,可向指定鉴定机构或房屋质量监管站独立申请鉴定,机构将根据材料做出结论。若进入诉讼阶段,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明确鉴定内容,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按规定和标准科学、客观地鉴定争议事项,并出具具法律效力的结论。
专业解答遇到房产质量问题,可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检测。如鉴定不合格,可要求解除购房协议,并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等方式与开发商沟通。若因开发商过错导致退房,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合同中有明确赔偿条款则按约定执行,不足部分可另行提起赔偿诉讼。
专业解答针对房屋质量问题,鉴定程序如下:纠纷未进入法律诉讼阶段时,可向指定鉴定机构或房屋质量监管站独立申请鉴定,机构将根据材料做出结论。若进入诉讼阶段,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明确鉴定内容,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按规定和标准科学、客观地鉴定争议事项,并出具具法律效力的结论。
律师解析 遇到房屋质量不合格时,可以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 至于房屋具体质量问题的评估需要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质量有问题,只有是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或者房屋出卖人一直不履行交房义务才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买房者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开发商提出意见,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直到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可以交房。如果开发商一直不能处理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能交房,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业主自己使用问题或者物业管理不当的问题,则是施工方的责任; 施工方对开发商负责,开发商对购房者负责,购房者不可能直接追究施工方责任,所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业主的房子是在约定的保修期限内发生了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找开发商维修; 如果业主的房屋质量问题是在约定的保修期限超过之后发生的,那么业主就只能自行维修。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律师解析 房屋质量不合格,买受人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1、实际履行。 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2、解除合同。 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后,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 3、违约金及损害赔偿。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还是解除合同,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遇到房屋质量不合格时,可以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 至于房屋具体质量问题的评估需要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质量有问题,只有是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或者房屋出卖人一直不履行交房义务才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买房者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开发商提出意见,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直到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可以交房。如果开发商一直不能处理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能交房,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业主自己使用问题或者物业管理不当的问题,则是施工方的责任; 施工方对开发商负责,开发商对购房者负责,购房者不可能直接追究施工方责任,所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业主的房子是在约定的保修期限内发生了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找开发商维修; 如果业主的房屋质量问题是在约定的保修期限超过之后发生的,那么业主就只能自行维修。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律师解析 房屋的质量问题包括下列方面: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等; (二)严峻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作用不合格等; (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上空鼓、墙皮掉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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