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生物技术公司,合伙人以专利技术入股。后来才发现对方的专利技术只是普通的外观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根本没有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合作后他利用公司在科学研究部门获得的科学数据报告和权威部门的数据报告,偷偷申请了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至今没有告诉我,我现在发现后要求他把这个技术的发明专利转至公司名下,他拒绝,并威胁撤股,赔偿他的损失,合作这几年,他为投入公司一分钱。请问他这种行为是否涉嫌合同欺诈和知识产权欺诈?并是否可以要求他归还该技术的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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