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安康法律咨询 > 安康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缓刑是怎么算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算在其中吗?

缓刑是怎么算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算在其中吗?

张* 陕西-安康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8.05 09:13:45 2567人阅读

我想问一下缓刑是怎么算的?由哪一天开始正式算缓刑的期限,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算在其中吗?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安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我国刑法典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二)我国刑法典第73条第3款规定,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认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认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1)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提出抗诉的,从判决之日起经过10日生效,即为判决确认之日(死刑判决除外)。▼(2)对于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二审判决宣告之日即为判决确认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得折抵缓刑考验期限

2017-08-05 09:17:4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