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现在发现了遗嘱,但是遗嘱的内容和实际有差距,遗嘱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合怎么办呢?
1、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任何法律行为、文书经过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如果发生诉讼,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
2、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有关遗产及其他与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办理。
3、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一般来讲遗嘱中出现与事实不符或者支配他人财产以及和法律规定相悖的内容,该项内容无效或者效力待定,不影响整体遗嘱效力
这是遗嘱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合怎么办的情况。
认定公证遗嘱不符合实事,也就是推翻公证遗嘱,这个是比较难的,因为公证遗嘱在公证时有严格的审查程序。,除非有证据证明该份公证遗嘱的内容和事实不符或者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突破口不好找。
1、有证据证明该份公证遗嘱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有证据证明立该公证遗嘱时遗嘱人不具备完全刑事能力,比如有精神病等;
3、有证据证明该份公证遗嘱的内容和事实不符,比如所涉及的部分财产不是遗嘱人本人的;
4、有证据证明该份公证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有证据证明该份公证遗嘱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有证据证明该份公证遗嘱是他人代理公证的。若有证据证明上述六点中的任意一点,就可以认定该公证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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