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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父母的盖房土地赠与我,赠与书怎么写

ask****297 安徽-淮北 土地承包咨询 2017.08.04 07:51:08 8人阅读

请问父母的盖房土地赠与我,赠与书怎么写,我是她们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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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08:03:41 回复

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拟写。如有需要可以来电或者当面咨询详细事宜。

  划拨性质的土地所属住房想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当事人先到土地所属本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缴纳土地出让金,转变土地使用性质为出让,再申请办理住房的赠与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假如这套房子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比如说父母全款为女儿买房,而且是在婚前就给女儿买好的,那么这套房子是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
一旦女儿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房子产权由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
除非女方父母及子女均不存在,房子才有可能完全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女方死前明确立下遗嘱,遗嘱指定是谁,房子的产权则属于谁。
如果女儿这套房子还贷是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支付的,那么这套房子的首付部分,属于父母对于子女的个人赠与,当女儿突然去世之后;
作为父母有可能与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个人赠与部分(也就是首付)以及共同贷款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则完全由配偶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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