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至十倍;(二)水田、园地和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菜田,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九倍;(三)旱田、人工草场,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四)林地、苇塘和人工草场以外的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五)其他土地,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四倍。第二十六条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予以一次性补偿。
2021-12-19 00:49:16 回复专业解答征收水产养殖池塘,补偿原则依土地原用途而定,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补贴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补偿金额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金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贴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不超过十五倍;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则根据水产养殖池塘及其相关设施的具体赔偿标准确定。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辽宁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专业解答辽宁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进行确定的,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是需要采取公平的合理的补偿的措施。辽宁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专业解答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的标准需要依据具体补偿的项目来决定,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的补偿标准均不同,需要依据具体项目来判定补偿标准。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具体回答如下。
律师解析 1、货币补偿安置为房屋评估价的30%,非住宅补贴评估价的20%时安置补助费计算6个月,一次性发放管费补贴一次性给予5年,1元/㎡一个月迁奖励,规定期限搬迁,每户给予奖励; 2、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律师解析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律师解析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是: 1、土地被征用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被征用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赔偿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被毁损的赔偿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4、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律师解析 具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八种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应当根据抢劫的次数及数额、抢劫对人身的损害、对社会治安的危害等情况,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程度,并根据量刑规范化的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刑罚。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般应并处没收财产。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