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的面积都是有规定的,国家把宅基地面积的划分权利下方到各省市自治区,具体面积具体规定细则。在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明上面,有宅基地面积以及宅基地四至。就是宅基地东南西北相邻的空地。宅基地四至的空地面积是可以和四邻共用。也就是相邻权,都有权利享用这个空地,但是不能独自占有,严格来说宅基地四至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非本村人口占用本村宅基地自然是不能确权的,但如果是本村人违法占地且不符合村镇规划建宅基地或办企业、经商的,同样不予确权当然,占了宅基地而不适用(空白宅基地)同样不确权9.证明资料不全的一没有宅基地证书,二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并且村委会没有具用地证明或证明用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确权要是没有的小伙伴,赶紧去村委会开一个证明10.继承手续不完备的继承手续完备,就是说,如果是父母双方都不在世的,需要有遗嘱(书面的),最好是经过公证的如果是父母有一方不在的,也要有死亡一方的遗嘱,否则,不予确权这种情况是将宅基地按份额占有比如母亲死亡,父亲健在,你只能和父亲作为共同继承人,平分继承母亲那一半的宅基地,最好的结果就是,你父亲占有四份之三,你占四份之一男女平等,女孩子也应该获得等量的份额
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而定。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一般是可以转让买卖的,而对于集体组织外部成员,想购买农村宅基地则是不允许的或者说风险非常大的。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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