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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试用期、学徒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发放的工资与第一个月的工资大致相同?

ask****991 山东-淄博 合同效力咨询 2021.11.20 23:28:04 361人阅读

已工作三个月,未告知试用期、学徒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独立顶岗,第二个月发放的工资与第一个月的工资大致相同,没有明确告知具体工资核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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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21-11-20 23: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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