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人社部最新消息称:从现在起,厦门医保参保人如果需要到省外就医,只要先报备,且住院医院是北京、上海的12家试点医院之一,就可在就医地实现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的服务,不必等到返回厦门再报销。将大大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垫付压力。
据介绍,厦门人社部门还将在不久的将来逐步扩大厦门医保省外结算试点地区和试点医院的规模,进展状况将及时予以公布。
据介绍,此前,厦门参保人到省外就医,一直遵循“外出报备申请、先垫付后返厦报销”的传统模式,报销时限为25个工作日。参保人员面临着垫付资金压力大、报销费用周期长、往返奔波费时费钱等一系列问题。
专业解答厦门生育保险新政策规定的报销期限是:在宝宝出生后的18个月内报销,当事人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社保部门进行合法的办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由社保部门进行审查认定,如果不符合条件那么是无法办理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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