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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约定期刊发表文章,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与别的杂志社本人稿件

187****3852 天津 退款纠纷咨询 2017.07.19 20:27:34 3372人阅读

对著作的描述:2017年4月12日,本人与河北唐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约定发表杂志期刊,可到见刊之日却发现与本人要求期刊不符,他们在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随意更换作者期刊,获得他们本月的额度,杂志社500元一版,我损失2500元 未经许可出版发行,我的文章被该公司责任人随意更换,并没有提前告知我,三个月之后我才知晓,本身这个期刊对我来说一点没有用处,白白浪费我的这篇文章,被别人占用。他们征得作者的稿件完全不负责任,在作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更改作者和编辑约好的杂志期刊,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我认为他们侵犯我的知情权、著作权知识产权 期望:我希望他们直接退款,我2500的版面费,杂志社只需要500元一版,我现在只要求他们给我退2000元,他们却说只能1000,而且不知道真假,至今半个月时间了仍然没有落实,因为我是学生,他们不差这些钱,对于我来说,这些钱足够我发更好的期刊。要求他们给与我赔偿全额,我的文章本身不需要该版面,2000元赔偿是我的最低底限 请问我要怎么索要我的赔偿? 跟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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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83条

结论:看具体情节。
解析:
著作权被侵犯时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自行协商。
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
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
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
但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则不可以强行调解;
3、仲裁。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
4、民事诉讼。
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023-04-14 11:13:10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6169条

结论:可以请求保护
解析:
著作权受到侵害可通过如下方式投诉请求保护: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向主管著作权的部门或当地政府投诉请求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侵犯著作权行为时,著作权人可以向主管著作权的部门投诉,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023-03-17 16:1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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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合同法规定,投稿人(即作者)的投稿行为属于要约,出版单位同意发表是承诺,此时出版合同成立。但是对于报纸与期刊,往往无法与每个投稿人订立专门的出版合同,因此一稿多投的行为并不为法律所严格禁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这条规定,著作权人如果要一稿多投,应当符合15天或30天的标准才行。因此,在无合同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只要符合了15天或30天的期限,即使出现一稿多投的现象,出版单位也不能以一稿多投为由,而拒绝支付稿酬。

2017-10-23 11:3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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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所以,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依法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杂志社的行为侵犯了你女儿的署名权与获得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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