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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是对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租赁合同效力的规定。 已出租的财产,其所有人仍有在其上设定抵押的权利,但应书面告知承租人。而承租人同意与否,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抵押设定后,存在于抵押物上的租赁关系继续有效,而且抵押人在设定抵押后,仍可出租抵押物。不过,在抵押设立前存在的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效力的影响,即在抵押权实行时、实行后,租赁关系仍有效,可以对抗抵押物拍卖买受人;而抵押权设立后成立的租赁关系则受抵押权效力的影响,不能对抗拍卖买受人。
2017-07-16 09:3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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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担保法第48条的主要内容:第48节
法条内容: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017-07-16 09:1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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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法解释12条
第一款是关于《担保法》总则部分的解释,其所指的担保物权包括保证和物上担保。
二、对该款规定的理解要结合第12条
第二款的规定一并理解。因为如保证担保,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法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该款的规定主要是防止当事人通过“保证在合同期间内还款”等类似约定,来规避担保人责任。即担保权利人行使担保权利应当在主债务期限届满后开始,因此任何与主债务期限相同的或者在主债务履行期限之前的担保约定都是无法律效力的。以上是对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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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20:57: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