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销售公司以业绩不达标,开除员工,这合法吗?

销售公司以业绩不达标,开除员工,这合法吗?

ask****214 北京 劳动关系咨询 2021.07.24 20:53:04 302人阅读

销售公司以业绩不达标,开除员工,这合法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全国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6058条

你好,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

2021-07-24 21:02:29 回复
咨询我
1861095890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4564条

您好,不合法,可以劳动仲裁

2021-07-26 09:15:39 回复
地区:北京- 咨询解答:732条

有公司制度规定业绩目标吗

2021-07-24 21:33:09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要求补偿金,维护自身权益

2021-07-24 20:57:0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02条

有规章制度吗,有考评目标吗?

2021-07-24 20:53:37 回复

最近在走访顾问单位过程中,有家单位咨询:能否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销售员工销售业绩连续两个月不达标,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分析」
上述咨询问题,某种意义上反映了用人单位的普遍用工心理,企业不养没有能力的闲人,员工做不好就要“炒鱿鱼”。
然而,从法律角度来讲,上述咨询问题中的做法,并不符合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我们对此问题作如下分析:
一、用人单位不得在法定情形以外对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我国《劳动合同法》从第三十六条到第四十一条分别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各类情形和要求。特别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有人认为,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些法定情形以外的解除条件,比如劳动者未完成规定工作即予以解除,这是双方自愿协商,是意思自治,应当具有效力。而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该规定并没有明文禁止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有人认为法无禁止即可行,所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
我们认为,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继续性合同,“解除”和“终止”两者均是面对将来而言,都是劳动关系结束的一种方式,其后果都是消灭了双方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如果允许用人单位任意约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那用人单位完全可以将约定终止条件转变为约定解除条件,从而肆意撕毁劳动合同,这将直接导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名存实亡,立法目的落空。
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在法定情形以外对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对法定解除条件进行具体量化,这是可以的。比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具体情形,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二、“业绩不达标”实质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依法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权制定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对员工进行管理,比如对销售员工设定符合实际的销售指标。销售员工“业绩不达标”,是该员工的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需求的表现,究其实质,这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表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先进行培训或调岗处理。如果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仍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因此,销售员工“业绩不达标”,并不能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
还需要说的是,很多用人单位容易混淆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与“违纪解除”两种情形。从劳动者的主观方面来看,劳动者违纪是具有主观过错的,而对于不胜任工作,很多时候劳动者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从处理方式来看,用人单位有权直接与违纪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与不胜任工作解除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注:本文讨论问题不涉及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员工如果销售“业绩不达标”,理论上可以界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销售业绩不达标,不是不能胜任工作,不可以辞退。但连续数月不达标的,当是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可以直接辞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依然不能达标的,提前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的销售任务应当确定合理,即绝大部分人员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是可以的,但是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企业倒闭职员工资赔偿
22402人阅读

现在的市场竞争强烈,公司倒闭的案例有很多,今天为大家介绍企业倒闭职员工资赔偿有关知识,那么公司倒闭员工怎么赔偿,责任有限公司倒闭赔偿规定是什么,以及合同到期公司倒闭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10655人阅读

每年都有很大一部分人会选择从事会计工作,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的一些知识,那么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会计中级职称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以及中级会计从事会计年限规定有哪些呢!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11250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有关知识,那么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有哪些,那么倒闭企业职工退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及企业职工退休工资是多少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企业退休人员
20631人阅读

随着延长退休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再次受到了社会的关注,那么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规定有哪些呢,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双轨制的定义等知识,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延长退休年龄
4497人阅读

退休年龄延长、推迟退休是社会的必然趋势,那么公务员延长退休年龄是多少,教师延长退休年龄是多少,以及事业单位延长退休年龄具体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