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今年2017年2月份去世的,生前有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拿我哥的公和金还房款的,前妻有一女儿,已出嫁,2015年重建家庭,他们每个星期在一起,大多数是和我还有我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请问我哥生前的房子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如果是个人财产的是怎样分割的。
1、丧命证明或因公牺牲有关手续。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各街道办事处属下事业单位一式三份。解决流程:已故人员所在单位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连同丧命证明或因公牺牲的有关手续送区人事局。由薪水福利股计量抚恤金和丧葬费后,区直单位凭审批表到区民政局代领抚恤金和丧葬费并转交给其继承人,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学校凭审批表在该办事处财政所代领给其继承人,其它事业单位按拨款渠道支出。薪水福利股将留存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同时根据单位报送的薪水统发信息在统发软件作停发薪水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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