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最忌发生了一件事情,然后证据在手机短信上,我想知道如何运用手机短信证据,怎样才能使它作为证据使用?
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 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
2017-07-05 18:14:21 回复
律师解析 能作为证据使用的。符合下列情况,法院还是有依据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 第一,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总保存。 第二,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第三,提起诉讼后,将公证文书或将固定的手机短信证据交给法院,或有法官对手机内容进行检验,并当场制成笔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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